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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七、九、十凝血因子複合製劑(如Beriplex)
條文代碼:4.2.5 | 本站追蹤更新日期:115-04-16
4.2.5.第二、七、九、十凝血因子複合製劑(如Beriplex):(105/7/1)
限用於下列情況以矯正凝血因子缺乏,且須同時針對出血原因進行處置:
1.在缺乏單一的凝血因子製劑可使用的情況,因先天性單一或多重缺乏第二、第七、第九或第十凝血因子,有出血或接受侵犯性處理及手術時的預防出血性治療。
2.在缺乏單一的凝血因子製劑可使用的情況,因單一或多重缺乏第二、第七、第九或第十凝血因子造成的新生兒嚴重出血。
3.因嚴重的肝臟實質傷害(如猛爆性肝炎、肝硬化末期、肝中毒、肝創傷等)或極度肝萎縮引起的食道胃靜脈瘤出血。
4.因服用coumarin類抗凝血劑造成併發症引起的嚴重出血。
5.缺乏維生素K併發的嚴重出血或需緊急手術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