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
Caffeine citrate (如Peyona)
條文代碼:6.2.11 | 本站追蹤更新日期:115-04-16
6.2.11. Caffeine citrate (如Peyona):(115/1/1)
用於治療原發性早產兒呼吸暫停。
治療條件:受孕後週數(postmenstral age, PMA)未滿35週(35+0)早產兒,經臨床診斷具顯著呼吸暫停或心搏過緩情形。
停用時機(符合下列任一情形):
(1)受孕後週數(postmenstral age, PMA)33+0週以前,停用正壓呼吸器後,持續觀察5至7天,無臨床顯著呼吸暫停或心搏過緩發生,則停止用藥。
(2)受孕後週數(postmenstral age, PMA)33+0至35+0週,無臨床顯著呼吸暫停或心搏過緩發生,則停止用藥。
成人呼吸道疾患吸入製劑給付規定表(91/8/1、111/3/1、113/8/1)
*霧化吸入劑
一、病人被判斷為無法有效地操作固定劑量吸入劑 (MDI) 裝置
二、病患肺活量低於7mL×1.5/kg吸氣流量(inspiratory flow)低於每分鐘30公升,或停止呼吸之能力低於4秒時。
三、使用定量吸入劑之病患,反覆發作急性呼吸道阻塞損及使用此裝置之能力。
四、使用定量吸入劑或乾粉吸入劑(DPI)效果並不理想時,亦可使用小容積化霧器或液態吸入劑,惟必須定期評估。
兒童呼吸道疾患吸入製劑給付規定表(111/3/1、113/8/1)
*MDI使用於年紀小者,可配合spacer或aerochamber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