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
人用狂犬病疫苗及免疫球蛋白(如Rabip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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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人用狂犬病疫苗及免疫球蛋白(如Rabipur):(103/1/1、103/5/1、106/3/1)
1.本類藥品使用於遭疑似狂犬病或麗沙病毒感染動物咬傷暴露後之接種,其使用對象及使用方式應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最新版「疑似狂犬病或麗沙病毒感染動物抓咬傷臨床處置指引」之接種建議辦理(請參閱疾病管制署狂犬病專區網頁http://www.cdc.gov.tw)。(106/3/1)
2.限於疾病管制署公布之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種服務醫院(衛生所)施打。(10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