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
Vinorelbine
條文代碼:9.9 | 本站追蹤更新日期:115-04-16
9.9.Vinorelbine:(91/1/1、95/6/1、96/9/1、101/3/1、106/11/1)
1.限用於:
(1)晚期或無法手術切除之非小細胞肺癌及轉移性乳癌病患。
(2)病理分期第二期及第三期前半(stageII & stageIIIA)非小細胞肺癌於接受根治性手術後與鉑金類藥品併用之輔助治療,最多可使用4療程(106/11/1)。
2.本成分之口服劑型與注射劑型不得併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