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 Trastuzumab (如Herceptin):(91/4/1、93/8/1、95/2/1、99/1/1、99/8/1、99/10/1、101/1/1、105/11/1、108/5/1、109/2/1、111/12/1、112/10/1、113/8/1、113/12/1、114/1/1、114/5/1、114/12/1)
1.早期乳癌(99/1/1、99/8/1、99/10/1、101/1/1、111/12/1、112/10/1、113/8/1、113/12/1、114/1/1、114/12/1)
(1)外科手術前後、化學療法(術前輔助治療或輔助治療)治療後,具HER2過度表現(IHC3+或FISH+),且具腋下淋巴結轉移但無遠處臟器轉移之早期乳癌患者,作為輔助性治療用藥:(99/8/1、99/10/1、101/1/1、111/12/1、112/10/1、113/8/1、113/12/1、114/1/1、114/12/1)。
I.外科手術後達病理上緩解(pCR),下列i.~iii.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之總療程合併計算,依藥品仿單記載以18個療程為上限:(113/8/1、113/12/1、114/1/1、114/12/1)
i.本藥品
ii.pertuzumab與trastuzumab併用
iii.pertuzumab與trastuzumab皮下注射複方製劑(如Phesgo)
Ⅱ.若外科手術後無法達病理上緩解(non-pCR),本藥品與trastuzumab emtansine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的總療程合併計算,依藥品仿單記載以全部18個療程為上限,其中trastuzumab emtansine以14個療程為上限。(113/8/1、113/12/1)
(2)外科手術前後、化學療法(術前輔助治療或輔助治療)治療後,符合下列所有條件之早期乳癌患者:(111/12/1、112/10/1、113/8/1、113/12/1、114/1/1、114/12/1)
Ⅰ.HER2過度表現(IHC 3+或FISH+)。
Ⅱ.雌激素受體(ER)為陰性。
Ⅲ.腫瘤大於2公分。須經乳房超音波或乳房X光攝影或核磁共振診斷。
Ⅳ.且未發生腋下淋巴結轉移之早期乳癌患者,作為輔助性治療用藥。
Ⅴ.依下列條件之一使用(113/8/1):
i.外科手術後達病理上緩解(pCR),本藥品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以9個療程為上限。
ii.若外科手術後無法達病理上緩解(non-pCR),本藥品與trastuzumab emtansine使用於外科手術前後的總療程合併計算,以全部18個療程為上限,其中trastuzumab emtansine以14個療程為上限。
2.轉移性乳癌
(1)單獨使用於治療腫瘤細胞上有HER2過度表現(IHC3+或FISH+),曾接受過一次以上化學治療之轉移性乳癌病人。(91/4/1、99/1/1)
(2)與paclitaxel或docetaxel併用,使用於未曾接受過化學治療之轉移性乳癌病患,且為HER2過度表現(IHC3+或FISH+)者。(93/8/1、95/2/1、99/1/1)
(3)轉移性乳癌且HER2過度表現之病人,僅限先前未使用過本藥品者方可使用。(99/1/1、108/5/1、113/12/1)
(4)若先前使用過docetaxel及pertuzumab與trastuzumab併用或docetaxel及pertuzumab與trastuzumab皮下注射複方製劑(如Phesgo)併用達18個月上限仍未惡化者,得再次申請本藥品。(108/5/1、113/12/1)
3.轉移性胃癌(限IV 劑型)
Trastuzumab合併capecitabine (或5-fluorouracil)及cisplatin適用於未曾接受過化學治療之HER2過度表現(IHC3+或FISH+)轉移性胃腺癌(或胃食道接合處腺癌)的治療。(109/2/1)
4.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核准後早期乳癌及轉移性胃癌每24週、晚期乳癌每18週須檢附療效評估資料再次申請,若疾病有惡化情形即不應再行申請。(105/11/1、1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