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
Vemurafenib(如Zelboraf)
條文代碼:9.52 | 本站追蹤更新日期:115-04-16
9.52.Vemurafenib(如Zelboraf):(104/11/1、110/3/1、113/6/1)
1.用於治療BRAF V600突變陽性ECOG≤2且罹患無法切除(第ⅢC期)或轉移性(第Ⅳ期)黑色素瘤之病人。需檢附BRAF V600基因突變分析檢測報告,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113/6/1)
2.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療程以三個月為限,如發現病情惡化應停止使用。再申請應檢附前次治療結果評估資料。
3.本品與dabrafenib (併用trametinib) 僅能擇一使用,除因耐受性不良,不得互換。(1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