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7.Selinexor(如Xpovio):(114/3/1)
1.與bortezomib及dexamethasone合併使用於先前已接受至少2種治療失敗之多發性骨髓瘤病人,且須具有良好日常體能狀態(ECOG<2)者。
2.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1)初次申請以4個療程(每療程為5週)為限,且需同時符合下列Ⅰ.與Ⅱ.的條件:
I.具有下列任一疾病惡化的指標:病患開始治療前須在連續2次評估中均符合同一指標(但若為plamacytoma體積增加,或是新產生的bone lesion(s)或新plasmacytoma,則僅需1次評估):
i.若前一線治療中M component最低值≧5g/dL,血清M蛋白需增加≧1g/dL;若前一線治療中M component最低值<5g/dL,血清M蛋白需增加≧0.5g/dL。
ii.Urine M-protein需增加≧0.2gm/24Hr,且需較前一線治療中的最低值增加≧25%。
iii.在non-secretary myeloma病患,骨髓漿細胞(plasmacells)之比例絕對值增加≧10%,且需較前一線治療中的最低值增加≧25%。
iv.新產生的bone lesion(s)或plasmacytoma;且須經病理切片證實。
v.Plasmacytoma體積增加≧50%。
vi.周邊血液中漿細胞比例≧20%或漿細胞絕對值≧2000 cells/μL。
II.出現下列任一臨床症狀:
i.新產生的bone lesion(s)或plasmacytoma;且須經病理切片證實。
ii.Plasmacytoma體積增加≧50%。
iii.高血鈣(corrected serumcalcium>11.0mg/dL或2.75mmol/L)。
iv.貧血(Hemoglobin下降幅度≧2gm/dL且無其他原因可以解釋)。
v.腎功能惡化(eGFR需下降幅度≧25%),且無其他原因可以解釋。
vi.出現其他end-organ dysfunctions。
(2)再次申請時必須確定paraprotein(M-protein)未上升(即表示對藥物有反應或為穩定狀態);或對部分non-secretory type MM病人以骨髓檢查plasma cell為療效依據,證明為對藥物有反應或為穩定狀態,方可繼續使用。續用時的申請每次以4個療程為限。
(3)每人終生以8個療程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