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
Quizartinib(如Vanflyta)
條文代碼:9.125 | 本站追蹤更新日期:115-04-16
9.125.Quizartinib(如Vanflyta):(114/10/1)
1.限用於新確診為FLT3-ITD 突變陽性的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成人病人,於標準前導(cytarabine 和anthracycline)與鞏固性化療(cytarabine)時合併使用,及於維持治療時單獨使用。
2.需排除急性前骨髓性細胞白血病(acute promyelocytic leukemia,APL)的病人。
3.首次用於標準前導期,可免事前審查,且以2個療程為限。若在2個療程後仍未達完全緩解,則不得再使用。
4.續用於鞏固治療時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申請時須檢附FLT3 突變陽性檢測結果及日期、化學治療處方紀錄及療效評估,每次續用申請以2個療程為限,並需檢附前次治療結果評估資料證實無疾病進展,才可繼續使用。前導治療與鞏固治療每人以總共給付6個療程為上限。
5.維持治療僅限於無疾病進展且尚未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的病人,病人接受造血幹細胞移植後即需停用。續用維持治療須經審查核准後使用,初次申請為3個療程,並須檢附前次治療結果評估資料證實無疾病進展才可繼續使用,每3個療程需再次申請,可治療至疾病復發或無法耐受藥物毒性為止。維持治療每人以24個療程為上限。
6.前導治療與鞏固治療限與midostaurin僅得擇一使用,除因耐受性不良,不得互換。
7.維持治療限與azacitidine擇一使用,除因耐受性不良,不得互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