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給付標準正文 14.1.2.複方製劑:(92/2/1、101/12/1、104/4/1、106/2/1) 限經單一降眼壓藥物治療後,眼壓仍控制不良之患者第二線(含)以上用藥。(91/12/1、97/8/1、97/9/1、101/12/1)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 本站追蹤更新日期:115-04-16 官方連結: https://www.nhi.gov.tw/ch/cp-13108-67ddf-2508-1.html 一鍵複製
14.1.2.複方製劑:(92/2/1、101/12/1、104/4/1、106/2/1) 限經單一降眼壓藥物治療後,眼壓仍控制不良之患者第二線(含)以上用藥。(91/12/1、97/8/1、97/9/1、101/12/1)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 本站追蹤更新日期:115-04-16 官方連結: https://www.nhi.gov.tw/ch/cp-13108-67ddf-2508-1.html 一鍵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