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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

Verteporfin(如Visudyne)

條文代碼:14.9.5 | 本站追蹤更新日期:115-04-16

官方給付標準正文

14.9.5.Verteporfin(如Visudyne)(109/2/1)

使用於多足型脈絡膜血管病變型黃斑部病變(polypoidal choroidal vasculopathy,PCV),並符合下列條件:

1.未曾申請給付新生血管抑制劑(anti-angiogenic agents)者。

2.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1)第一次申請時需檢附一個月內之病眼最佳矯正視力(介於0.05~0.5(含)之間)、眼底彩色照片、FAG (fluorescein angiography)、OCT (optical coherence tomography)及相關病歷紀錄資料。

(2)經評估需續用者,再次申請時需檢附第一次申請資料及再次申請前一個月內有改善證明之相關資料。

3.限眼科專科醫師施行。

4.已產生中央窩下(subfoveal)結痂者不得申請使用。

5.須於第一次申請核准後5年內使用。

6.病灶限位於大血管弓內(major vessels archade)。

7.每次申請給付1支,每次治療間隔至少3個月,每人每眼給付以3次為上限。

8.每次申請時需另檢附一個月內有效之ICGA照片、治療紀錄及病歷等資料。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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