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給付標準正文 14.9.6.Atropine sulfate 0.1 mg/mL眼用製劑:(112/5/1、113/10/1) 限用於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規格量≧ 3.5 mL品項,每4週處方為1瓶。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 本站追蹤更新日期:115-04-16 官方連結: https://www.nhi.gov.tw/ch/cp-13108-67ddf-2508-1.html 一鍵複製
14.9.6.Atropine sulfate 0.1 mg/mL眼用製劑:(112/5/1、113/10/1) 限用於18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規格量≧ 3.5 mL品項,每4週處方為1瓶。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 本站追蹤更新日期:115-04-16 官方連結: https://www.nhi.gov.tw/ch/cp-13108-67ddf-2508-1.html 一鍵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