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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1-4|雙腔無導線心律調節器|2022-08-01 ~ 2910-12-31
生效區間:2022-08-01 ~ 2910-12-31
一、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診療項目47103A「經導管無導線心律調節器置放或置換術」之房室傳導阻滯且非持續性/永久性心房顫動(心房功能尚存)以致心搏過慢之病人,但因沒有適當血管通路,而無法植入傳統節律器者。
(二)上項「沒有適當血管通路」係指下列五款之一:
1.兩側鎖骨下靜脈阻塞。
2.上腔靜脈阻塞(>25%)。
3.存有動靜脈血液透析廔管。
4.血液透析人工導管。
5.化療人工血管。
(三)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診療項目47103A「經導管無導線心律調節器置放或置換術」所訂禁忌症、執行人員資格等相關規定。
二、完成個案登錄系統且須送事前審查核准。
三、個案完成植入手術後需三十天內及第十二個月內於登錄系統登錄追蹤狀況,未如期登錄,核刪本項申請之特材費用。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11503.ods)
官方更新:11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