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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5-1|經皮移除心臟內導線裝置|2020-05-01 ~ 2910-12-31
生效區間:2020-05-01 ~ 2910-12-31
適應症及使用規範需符合下列之一:
一.對所有確診為心臟植入式儀器(CIED)的病患,併有全身系統性感染,如瓣膜性心內膜炎、導線心內膜炎、敗血症之病人。
二.對所有確診為心臟植入式儀器(CIED)囊袋感染,如: 心臟植入式儀器(CIED) 囊袋化膿、植入式儀器腐蝕、皮膚沾黏或慢性引流腔室但未影響靜脈導線系統之病人。
三.對所有瓣膜性心內膜炎之病人,即便未明確影響導線或心臟植入式儀器。
四.對患有隱匿革蘭氏陽性菌血症(occult gram-positive bacteremia)(非污染檢體)或黴菌血症的病人。
五.因導線而導致血栓形成,並造成靜脈狹窄或阻塞導致無法植入新的導線。
六.因導線存在引起嚴重的心律不整或影響必要之治療。
七.因導線損壞需要植入新的導線而造成同一側血管四條(含)以上導線,或兩側血管五條(含)以上導線。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11503.ods)
官方更新:11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