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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06-4|特殊功能人工血管|2025-06-01 ~ 2910-12-31
生效區間:2025-06-01 ~ 2910-12-31
(自114/6/1生效)
一、用於長期血液透析,其動靜脈廔管併有雙側中心靜脈狹窄或阻塞導致廔管通路無法維持,且已無其他動靜脈廔管可供使用之病人。
二、每次手術限使用一組。
三、需事前審查並檢附影像資料證明靜脈狹窄且肱動脈直徑大於3mm及LVEF大於40%。
四、執行醫師資格:限由心臟血管外科專科醫師或血管外科專科醫師執行。
五、執行醫院資格:限在手術中可使用影像設備醫院。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11503.ods)
官方更新:11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