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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8-7|髕骨股骨人工關節組PATELLOFEMORAL JOINT SYSTEM|2015-11-01 ~ 2910-12-31
生效區間:2015-11-01 ~ 2910-12-31
自104.11.01取消事前審查
一、給付規定:
(一)髕股關節之嚴重退化性或外傷性關節,其關節間隙消失合併骨骼變形者。
(二)髕股關節之病變導致嚴重疼痛,經保守治療6個月以上、並經清創手術或軟骨移植手術失敗者。
(三)髕股骨列位不正,經手術矯正已回正位,但仍有嚴重髕股關節症狀者。
二、禁忌症:
(一)發炎性(如類風濕性)關節炎。
(二)合併脛股關節炎。
(三)髕股骨列位不正且無法矯正。
(四)脛股骨列位不正(外翻大於8度或內翻小於5度)。
(五)膝關節最大屈曲度小於110度。
(六)患部關節曾有關節局部感染,或其他局部/全身性感染病史,可能影響到人工關節。
(七)骨存量不足。
(八)半月板或韌帶結構不足。
(九)骨骼未成熟。
(十)神經性之關節病變。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11503.ods)
官方更新:11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