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版本
E204-2|灌食袋FEEDING、PUMP SET|1998-11-01 ~ 2020-08-31
生效區間:1998-11-01 ~ 2020-08-31
灌食袋(含動力式及PUMP SET):
限長期無法進食,恢復進食之最初階段使用(87/11/01起修正如后)。
一、適應症:1.CRITICALLYILL PATIENT 長期臥床無法行動,並長期消化不良、腹脹,無法以藥物改善者。2.加護病房使用呼吸器治療中長期脹氣無法以藥物治療改善者。3.以其他方式灌食發生以下情形,需藉灌食袋之使用,以降低灌食速率及容量,減輕不適。A. 胃排空不全。B. 頑固性腹瀉。C. 噁心、嘔吐。4.其他經營養師會診確認需使用的情形。
二、使用數量:1.一般住院病患(使用天數),以兩週給付兩付為原則,不足兩週者,給付數量如下:A.<=3天,給付1付。B.4-14天,給付2付。(以一般醫療常規,使用三天後送消毒,再使用另一付,輪替使用兩週)2.加護病房病患(使用天數) ,以一週給付兩付為原則,不足一週者,給付數量如下:A.<=3天,給付1 付。B.4-7天,給付2付。(使用三天後再使用另一付)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11503.ods)
官方更新:11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