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版本
I203-2|白金纖維環COIL|2011-01-01 ~ 2021-04-30
生效區間:2011-01-01 ~ 2021-04-30
Coil白金纖維環適應症及使用規範(自100年1月1日起生效):本項特材須事前審查,審查原則如下:
一、執行醫師資格:需符合以下二項規定:(一)限放射線(診斷)專科醫師或神經外科專科醫師執行(二) 需具有符合中華民國放射線醫學會或符合台灣神經外科醫學會之操作資格審核規定者。
二、適應症:(一)後循環腦血管動脈瘤(二)前循環腦血管動脈瘤及顱內深部動靜脈廔管,經神經外科專科醫師評估為困難手術者。(三)雙側性或多發性動脈瘤,單次栓塞術可治癒者。(四)顱內動脈瘤,經治療未痊癒,需再進一步治療,但再度施行手術困難者。(五)顱內動脈瘤患者具有系統性疾病,不適合施行開顱手術者。
三、申請事前審查之醫院,於申請首例時應併提臨床治療路徑,嗣後若未變更得免重複提供.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11503.ods)
官方更新:115-02-24
歷史版本
I203-2|白金纖維環COIL|2008-07-01 ~ 2010-12-31
生效區間:2008-07-01 ~ 2010-12-31
Coil白金纖維環適應症及使用規範(自97年7月1日起生效):本項特材須事前審查,並由神經外科及放射線(診斷)專科醫師共同核可,審查原則如下:
一、執行醫師資格:限由神經外科專科醫師轉介至放射線(診斷)專科醫師(需具有臨床訓練及施行經驗者)執行。
二、適應症:(一)後循環腦血管動脈瘤(二)前循環腦血管動脈瘤及顱內深部動靜脈廔管,經神經外科專科醫師評估為困難手術者。(三)雙側性或多發性動脈瘤,單次栓塞術可治癒者。(四)顱內動脈瘤,經治療未痊癒,需再進一步治療,但再度施行手術困難者。(五)顱內動脈瘤患者具有系統性疾病,不適合施行開顱手術者。
三、申請事前審查之醫院,於申請首例時應併提臨床治療路徑,嗣後若未變更得免重複提供.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11503.ods)
官方更新:115-02-24
歷史版本
I203-2|白金纖維環COIL|2002-01-03 ~ 2008-06-30
生效區間:2002-01-03 ~ 2008-06-30
Coil白金纖維環適應症及使用規範:(91/01/03)本項特材須事前審查,並由神經外科及放射線(診斷)專科醫師共同核可,審查原則如下:
一、執行醫師資格:限由神經外科專科醫師轉介至放射線(診斷)專科醫師(需具有臨床訓練及施行經驗者)執行。
二、適應症:(一)顱內基底動脈瘤(二)後腦窩、脊椎動脈瘤。(三)其他部位動脈瘤或頸動脈海綿竇廔管,經手術治療未痊癒,需再進一步治療,但無法再度施行手術治療者。(四)顱內動脈瘤,需經神經外科醫師評估為不適合手術者。
三、申請事前審查之醫院,於申請首例時應併提臨床治療路徑,嗣後若未變更得免重複提供。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11503.ods)
官方更新:11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