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版本
I203-11|腦室腹腔引流系統-具抗虹吸裝置或體位式重力閥|2015-12-01 ~ 2022-03-31
生效區間:2015-12-01 ~ 2022-03-31
腦室腹腔引流系統-具抗虹吸裝置或體位式重力閥(104.12.01起生效)
給付規定:限用於腦脊髓液分流手術後發生過度引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硬腦膜下積液。
2.硬腦膜下出血。
3.顱內低壓(姿勢性頭痛;影像檢查顯示廣泛腦膜顯影、靜脈竇
充血、腦室變小或腰椎穿刺檢查顱內壓力偏低)。
4.六歲以下兒童,引流過度造成頭顱尺寸過小。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11503.ods)
官方更新:11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