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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203-12|顱內血管支架取栓裝置|2016-02-01 ~ 2019-06-30
生效區間:2016-02-01 ~ 2019-06-30
(自1050201生效)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前循環在發作內8小時內、後循環在發作後24小時內。
二、影像診斷為顱內大動脈阻塞,包括內頸動脈、大腦中動脈的第1及第2段、大腦前動脈、基底動脈和脊椎動脈。
三、美國國衛院腦中風評估表(NIH Stroke Scale)評分≧8 and ≦30。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11503.ods)
官方更新:115-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