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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16-4|居家化療輸液器|2021-11-01 ~ 2910-12-31
生效區間:2021-11-01 ~ 2910-12-31
自110年11月1日生效
一、適用於居家注射化學治療藥物持續二十四小時或以上者使用。
二、醫療院所申報動靜脈血管內化學藥物注射費之相關診療項目,患者使用一日型或二日型輸液器,支付標準診療項目以37038B「靜脈血管內化學藥物注射一小時內」、37039B「靜脈血管內化學藥物注射一至四小時」或37040B「靜脈血管內化學藥物注射四至八小時」申報費用。
來源文件:全民健康保險特殊材料給付規定(11503.ods)
官方更新:115-02-24